高雄、台南擬限外送工時 外送員曝偏方 只要申請不同帳號就能規避政策繼續接單

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,「高雄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」將送議會審議,外送員每日外送服務時間達12小時起,不提供媒合服務;並不得提供連續服務達12日。記者徐如宜/攝影

外送業近年蓬勃發展,但亂象不少,高雄市政府率先擬定「高雄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」,規範外送業的職安、食安與交通安全,限制外送員每日工時12小時,並不得提供連續服務達12日。不過,部分外送員抱怨「管太多」,就是想多賺錢才做外送員,擔心自治條例會讓想拚的年輕外送員「變相減薪」。

台南市府也擬定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,待議會審議,草案也規定外送員每日工時上限12小時,主因考量外送員及民眾的安全,未來將滾動式檢討,若不合時宜會修正。

高雄市府勞工局主祕皮忠謀表示,外送過程中,屢屢發生職安、食安、交通安全及消費糾紛等問題,且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員間是承攬或僱傭關係,是否存有勞動契約從屬性或部分從屬性?目前只能依個案實質認定,有必要制定保障外送員權益的強制性規定,藉由管理外送平台,監督食品、交通與消費安全。

皮忠謀說,自治條例規範外送平台業者應以外送員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,投保相關保意外險、醫療險、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;外送員外送時發生死亡或住院,業者應於8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所屬勞動檢查處;外送平台業者對新進外送員,應施以職安、食安及交通安全教育訓練課程,各至少1小時。

外送員陳小姐指出,法規會讓外送員綁手綁腳,因現在外送平台不斷降低每一單可賺取費用,雖會因為距離而加給,但大家還是要靠時間去累積薪水;很多外送員每天都會給自己目標,像是今天要賺到2000元才能下班,就算規定工時不能超過12小時,只要時間快到了就換另一個人的帳號繼續接單,「上有政策、下有對策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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